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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企业评选

【第三届诚信企业评选】候选企业展示:华盛商贸

点击次数:81  更新时间:2019-09-08

【一百三十二】 山东高青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高青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即华盛商厦)成立于1999年4月30日。定位为“集休闲、娱乐、购物一体的大型综合超市”,法定代表人闫佃良,独资企业。主要经营生鲜食品、各类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纺织、文化体育用品等,经营商品达三万余种。2017年3月聘请了二十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了软件研发团队,成立了“山东华盛智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采取技术人员入股、利益共享、风险不担的政策广招天下英才。

传统零售业受网络冲击日益严重,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号召,山东华盛智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山东高青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四十年商业实操经验,研发了智慧新零售软件,积极打造国内一流智慧新零售实体店加电商交易配送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交易、支付、配送、无人商超到店扫码购物、电子购物券、电子提货单等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涵盖无人超市到店扫码购物、无需排队付款、各行业商家均可入驻、酒店订桌、点餐、美食、平台配送、二手交易、家政服务、信息发布、农产品批发等行业领域,真正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衣食住行服务全到家的服务。该平台具有“可复制、易推广、可为用户自由定制软件”等功能。

华盛商厦在经营过程中,在物价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维护消费权益方面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食品安全方面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有关价格、质量及食品安全的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逐步健全内部物价管理制度。

华盛商厦对于商品价格一直坚持“天天便宜”的价格策略,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实行明码标价,并成立了以店总经理为组长的“价格诚信小组”,完善了检查价格的内部管理体系,确保商品与货架卡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利益。

1、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华盛商厦提出了“无条件退换货”的服务承诺。

2、完善了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于顾客提出的投诉,先了解原因,本着相信顾客、方便顾客、感激顾客帮助我超市发现问题的态度解决问题,尽量让顾客满意。

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无小事,确保顾客开心、安心、放心在华盛商厦购物。华盛商厦作为淄博市药监局纳入首批重点食品快速检测室项目建设单位之一,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始终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公司历来重视诚信管理工作,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确定为“诚信、责任、友爱、共赢”,努力缔造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把诚信视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生命力。公司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诚信经营、奉献社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成功的赢得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及广大顾客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公司必将成为令政府放心,令消费者满意的诚信商家。走上可持续良性发展、不断壮大的经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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